淘宝卖家开店运营论坛_淘宝卖家经验交流学习社区

标题: 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这十种情况要注意 [打印本页]

作者: 淘宝代运营    时间: 2023-12-3 20:49
标题: 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这十种情况要注意
为进一步规范钱塘区网络直播营销运动,根据《电子商务法》《产物格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斲丧者权益掩护法》《广告法》等法律规定,团结钱塘区网络直播营销运动的实际,钱塘区市场羁系局、钱塘区斲丧者协会共同订定本负面清单,请各网络直播营销市场主体在直播营销推广中注意制止以下“十不得”负面情况:
1.不得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
2.不得发布虚伪大概引人误解的信息,诱骗、误导用户;
3.不得营销冒充伪劣、侵占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产业安全要求的商品;
4.不得捏造大概篡改交易业务、关注度、欣赏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
5.不得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存在违法违规或高风险举动,仍为其推广、引流;6.不得骚扰、诋毁、咒骂及恐吓他人,陵犯他人正当权益;
7.不得开展传销、诈骗、赌博、贩卖违禁品及管制物品等;
8.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做好语音和视频连线、批评、弹幕等互动内容的及时管理,不得以删除、屏蔽相干倒霉评价等方式诱骗、误导用户。
9.直播间重点环节的设置不得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不得以暗示等方式误导用户;
10.直播营销职员不得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影响他人及社会正常生产生存秩序的场所从事网络直播营销运动。
以后,钱塘区市场羁系局将团结钱塘区重点行业网络直播营销运动实践,适时推出针对性更强、操纵引导性更好与行业性特性更显着的负面清单,进一步促进钱塘区网络直播营销行业更加规范、有序、康健发展。
(泉源:钱塘市场羁系)
本文为钱江晚报原创作品,未经答应,克制转载、复制、摘编、改写及举行网络传播等统统作品版权使用举动,否则本报将循司法途径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欢迎光临 淘宝卖家开店运营论坛_淘宝卖家经验交流学习社区 (https://tao92.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