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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约请网络主播“带货”,要签劳动条约吗? [打印本页]

作者: 秋天落叶7521    时间: 2024-6-27 20:08
标题: 约请网络主播“带货”,要签劳动条约吗?
随着互联网和数字化技能的发展,出现了新业态工作模式,包罗诸如长途工作或在家办公、平台工作、零工工作等。相较于传统劳动用工,网络直播这类互联网新业态工作更具机动性,但随之而来也出现了相应的新型争议纠纷。克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如许一起涉网络主播的劳动争议案件。

根本案情
某服装公司为乘“流量”东风,发布雇用广告招募抖音主播。小杨通过雇用口试入职该公司,作为网络主播为公司举行抖音直播贩卖,每天固定在指定场合从上午10点开播直至下战书3点半,每周苏息一天。两边未签署劳动条约,公司也没有给小杨缴纳社保。公司管理层每月通过微信或付出宝向小杨转账付出工资及提成。
工作半年后,因两边出现意见分歧,小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向其付收支职半年期间未签署劳动条约的二倍工资。仲裁裁决支持了小杨的哀求,公司不平该裁决,向越秀法院提告状讼,要求确认该司无需向小杨付出上述工资差额61283.25元。


诉讼期间,该公司以为没有小杨的打卡记载和劳动证明,否认小杨为其公司员工,以致一度否认认识小杨。
裁判结果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讯断:服装公司应向小杨一次性付收支职半年期间未签署书面劳动条约的二倍工资差额61283.25元。
该讯断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刘治家
在新业态劳动纠纷案件中,劳动者与用工单元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每每成为争议核心。根据《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关照》(人社部发〔2005〕12号)干系规定,劳动关系的核心特性为“劳动管理”,劳动者与用人单元之间具有人身附属性、经济附属性、构造附属性,即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元的劳动管理、是否从事用人单元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其提供的劳动是否为用人单元的业务构成部分,可从该三要素的有无以及强弱,举行劳动关系认定。
就本案而言,该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和赏罚规则均实用于小杨,小杨通过公司提供的直播账号、按照公司要求的直播时间、地点等工作要求举行直播带货,工作结果也归公司全部,两边形成较强的人身管理关系。其次,小杨的劳动工具就是自媒体账号,该账号由公司注册提供,小杨通过公司提供的劳动工具和劳动资料举行工作,工作报酬由公司每月按时发放,符合经济附属性。末了,小杨的直播带货用于先容、宣传公司的干系产物,并吸引斲丧者举行斲丧,属于公司业务的构成部分,具备肯定的构造附属性。综上,两边之间满足劳动关系的要素构成,形成毕竟上的劳动关系,小杨就是该公司的就业员工。法院据此作出讯断,也是督促用人单元正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工制度,及时签署劳动条约以保障两边的权利与任务。
党的二十大陈诉明白提出:“增强机动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随后在中心经济工作集会会议上,再次夸大“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企业的发展不能以断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代价,同样,新形态行业的康健发展也必要法律的支持,在新就业形态下司法裁判应当与时俱进,准确把握新业态和新用工模式,更好地平衡劳动者权益掩护和企业筹谋服从,为新业态康健发展、劳动市场调和稳固和营商情况大提升提供坚固的司法支持。

泉源: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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