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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发布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跨境电商出口外洋仓出口退(免)税利用指引》 [打印本页]

作者: 巫溪小哥    时间: 2024-9-12 16:35
标题: 中国发布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跨境电商出口外洋仓出口退(免)税利用指引》
中国网9月10日讯 国家税务总局克日发布《跨境电商出口外洋仓出口退(免)税利用指引》,旨在为跨境电商出口外洋仓企业提供详确办税引导,资助企业深入精确明确出口退(免)税政策规定,熟练把握出口退(免)税业务办理利用流程,更好地顺应行业发展新形势,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外洋仓业态发达发展。
《利用指引》共三部分,分别是根本概述、出口退(免)税利用和参考文件。《利用指引》明确,出口外洋仓模式属于跨境电商贸易方式之一,按照现行出口退税规定,其出口退税的办理,只要到达出口退税的条件条件,即可以申报办理出口退税。
现在,跨境电商出口外洋仓业务,根据外洋堆栈范例区分,紧张有出口至境外电商平台堆栈模式、第三方外洋仓模式、自建外洋仓模式三种。根据贩卖模式区分,外洋仓出口大抵可分为两类情况:第一类是跨境电商出口外洋仓企业在出口货品时,即将货品贩卖给境外公司,并在货品抵达后存入指定外洋仓,后续由境外公司在电商平台运营贩卖,该情况下,货品报关出口时,已经实现贩卖。第二类是跨境电商出口外洋仓企业先将货品出口备货至外洋堆栈,再通过境外电商平台贩卖给境外消耗者,该情况下,货品报关出口时,尚未实现贩卖。
根据《利用指引》,第一类情况下,出口外洋仓的货品报关离境时已实现贩卖,可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构造申报办理出口退税。第二类情况下,待货品报关离境并实现贩卖后,即可根据实际贩卖的情况,申报办理出口退税;为支持跨境电商外洋仓新业态发展,税务部分优化退税管理模式,支持此类情况下的外洋仓出口货品,根据实际贩卖情况,选择一次性申报退税,大概选择分批申报退税,即不消等某批货品完全实现贩卖后再申报退税,而是可就已经实现贩卖的部分货品分批申报。
《利用指引》明确,跨境电商外洋仓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与其他出口企业并无区别,均可按照现行出口退(免)税规定办理。为助力跨境电商出口外洋仓企业高效办理出口退(免)税业务,切实办理企业在办理过程中的实际题目,《利用指引》对具体办理出口退(免)税业务时,涉及的出口退(免)税存案、申报办理、存案单证管理、收汇要求等关键业务涉及的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信息体系实务利用等举行了梳理,以方便企业对照办理。同时,《利用指引》也附列了跨境电商出口外洋仓业务退税实用的出口退(免)税政策文件。
本年6月,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9部分团结发布的《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外洋仓创建的意见》要求,体例出台跨境电商出口外洋仓业务退税利用指引,进一步引导企业用好现行政策。国家税务总局相干负责人体现,接下来,税务部分连续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辅导,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出口退税政策,及时申报办理出口退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外洋仓业务发展。
编辑:彭瑶
编审:魏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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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omeng    时间: 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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