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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关总署推出4条 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羁系办法 [打印本页]

作者: 淘宝代运营    时间: 2024-12-2 18:50
标题: 海关总署推出4条 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羁系办法
证券时报记者 秦燕玲
11月27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提出4条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羁系步调:取消跨境电商出口外洋仓企业存案、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扩大出口拼箱货品“先查验后装运”试点、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羁系模式。公告提及的干系办法将自2024年12月15日起施行。
数据体现,前三季度,我国跨境电商收支口已经到达1.88万亿元,增长11.5%。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负责人林少滨日前指出,针对跨境电商发展趋势和特点,海关已创新开展了跨关区退货模式、先查验后装运模式、电子缴税等便利步调,推动跨境电商康健规范发展。
此次《公告》进一步明白,取消跨境电商出口外洋仓企业存案。开展跨境电商出口外洋仓业务的企业,无需向海关办理出口外洋仓业务模式存案,不再实行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中“三、企业管理”项下第二款“开展出口外洋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还应当在海关开展出口外洋仓业务模式存案”的要求。企业在申报环节仍需向海关传输订仓单电子数据,并对真实性负责。
对于此前已有试点的跨关区退货模式、先查验后装运模式,此次公告也明白了将进一步推广。
详细来看,在上海、杭州、宁波、厦门、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黄埔、成都、西安海关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出口拼箱货品“先查验后装运”羁系模式试点。允许跨境电商出口货品以散货情势进入海关羁系作业场所(园地),先行继承海关查验,然后再根据现实需求机动拼箱装运。海关羁系作业场所(园地)需创建货品入场、上架、装箱以及海关羁系作业场所(园地)至口岸的物流运输等各环节信息实时收罗体系,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并与海关联网实时传输相应数据。
在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深圳等20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羁系模式试点。允许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模式)退货商品跨直属关区退货,退货商品应当退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海关羁系作业场所(园地)。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业务的企业应规范谋划,具备企业生产作业体系数据并向海关开放或与海关信息化体系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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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吾爱琪琪格    时间: 2024-12-6 14:42
写的不错 谢谢分享
作者: zqing    时间: 2024-12-9 07:26
文章很好,学习了楼主
作者: psynkk    时间: 2025-1-21 06:23
谢谢楼主分享
作者: 5218679    时间: 2025-1-21 09:29
来学习下,每天学习才能不断地进步 开好淘宝店
作者: fervent    时间: 2025-1-22 22:19
多谢楼主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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