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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学》毛劼:“网络直播+带货” 模式下税收管理困难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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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网络直播+带货” 模式下税收管理困难及对策研究
作者:毛 劼
单位: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管帐与金融学院
刊期:《财务科学》2022年第10期
内容提要

比年来,“网络直播+带货”模式的电商新业态为“稳就业、促发展、保民生”发挥了巨大作用。与此同时,多起着名网络主播巨额涉税案件的曝光也反映出该行业存在诸多涉税题目亟待办理。本文从各到场主体角度睁开涉税题目分析,继而从制度建立、税收征管、协同管理等方面动手,分析题目成因,并以此为底子提出具有政策融合性、创新性及可操纵性的税收征管改革步调发起。
关键词:“网络直播+带货”模式 税收管理 税收征管
文章布局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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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色内容摘编

引 言
我国正处在变革经济发展方式和转换增长动能的关键时期,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形态在推动经济转型发展方面表现出愈发强劲的态势,正在成为“十四五”时期我国财产发展的焦点力气之一,并将迎来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比年来,数字经济中“网络直播+带货”模式的电商新业态因其发展敏捷、到场度高、辐射范围广、与生产生存细密接洽而备受关注。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大盛行的配景下,直播行业为复工复产复市、拉动就业消耗、助力墟落振兴等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途径和营销模式。研究数据表现,2021年中国直播电商行业的总规模到达12012亿元,预计到2025年将到达21373亿元。但“网络直播+带货”模式有别于传统的电子商务,具有更多元的到场主体、更便捷的到场渠道、更复杂的运作方式、更快速的资金和货品活动。该行业的快速发展演变与税收制度、征管本事、协同管理的相对滞后,无疑给各到场主体和国家税收带来不小的风险与寻衅。
自2021年9月中宣部发布《关于开展文娱范畴综合管理工作的关照》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电总局、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相继单独或连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举动促举行业康健发展的意见》《网络主播举动规范》《进一步加强文娱范畴从业职员税收管理的关照》等文件,极大地加强了对“网络直播+带货”相干财产、行业和从业者的羁系力度。与此同时,被税务部门处罚、曝光并引起较大社会反响的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不在少数,仅2021年至今短短两年间,就有薇娅、林珊珊、雪梨等着名网络主播被公开报道涉案,税务构造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金额合计高出16.17亿元。对该行业及各到场主体依法纳税意识的树立、涉税题目的管理、偷逃税举动的打击等工作仍旧须要、紧急且任重而道远。
各类到场主体涉税题目分析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网络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网络直播是指基于互联网,以视频、音频、图文等情势向公众一连发布实时信息的运动。据此可以把“网络直播+带货”模式界说为网络主播借助网络直播平台,使用网络直播本事,向受众保举贩卖某种商品的一种特殊的电商模式。其到场主体重要由网络主播、网络直播平台及MCN服务机构(即向网络主播等从业主体提供筹谋、包装、推广、网络引流等服务的机构)、销货方构成,在该模式下,四类主体形成关联协作、密不可分的关系。下面以各类到场主体为研究对象,逐一分析其大概存在的涉税题目。
(一)网络主播
1.收入情势复杂多样,所得范例确认困难
在“网络直播+带货”模式下,网络主播的收入情势重要由上播底薪、观众打赏、坑位费、贩卖业绩返佣、其他奖金等构成,收入情势复杂多样。差别的收入分别为哪类所得,怎样计缴个人所得税大概企业所得税、是否缴纳增值税及其他税费,重要取决于网络主播以何种身份和模式到场直播带货。只有厘清其身份和到场模式才气为税费缴纳、代扣代缴使命推行和税收征管的有效开展奠基底子。
表1梳理了网络主播在差别身份和模式下的涉税事项。网络主播的身份有自然人和经济实体两大类,在自然人身份底子上又分为任职受雇和独立提供劳务两种;在经济实体身份底子上分为建立个体工商户、独资及合资企业和建立公司法人两种。差别的身份及模式下所签署的条约种类,涉及的重要税种、税款的征收方式及纳税人和扣缴使命人均有差异。在实务中,主播的某些收入范例界定也存在争议,如在下播后收到的粉丝打赏夸奖等收入,与其提供的劳务或工作无关,按照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计征照旧按照偶然所得计征,实行时仍旧有分歧。

对于广泛缺乏相干财税专业知识的网络主播及其他主体而言,正确判定自己的身份模式,确定应纳税种及依法足额纳税难度着实不小。对于税务构造而言也存在税源把控和征管的困难。
2.避税及偷逃税环境严肃
网络主播避税及偷逃税的本事重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通过隐匿个人收入举行虚伪申报,比方,通过拆分条约、个人账户私下交易业务付出等避税;二是假造业务及转换收入性子,使用差别所得税目的税率差举行虚伪申报;三是建立经济实体的身份模式下使用某些地区审定征税的政策,比方,个人的工作室注册在税收洼地举行审定征税,其税负就会显着降落。
近几年,经公开曝光的因偷逃税被税务部门处罚的着名网络主播屡见不鲜。此中薇娅涉案金额到达了惊人的13.41亿元。2022年6月官方披露的网络主播范思峰偷逃税案件表现其在2017年至2021年期间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累计少缴个人所得税167.89万元,少缴其他税费100.56万元,终极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49.5万元。
(二)网络直播平台与MCN服务机构
网络直播平台与MCN服务机构在“网络直播+带货”模式下所面对的涉税题目具有极高的相似度和关联度,故一同举行探究。
1.代扣代缴使命推行难度大
依前所述,当网络主播身份为自然人、运行模式分别为任职受雇和独立提供劳务时,其取得相干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由网络直播平台或MCN服务机构依法推行扣缴使命。
代扣代缴重要存在的题目可以分为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两大类。此中客观方面:一是部门网络直播平台或MCN服务机构规模小,缺乏财税相干专职从业职员,核算杂乱;二是网络主播的身份及模式多样,其与直播平台或MCN服务机构不尽类似的薪资体系筹划和相助情势给正确判定和依法推行代扣代缴使命带来极大困难。主观方面:存在直播平台或MCN服务机构自谋避税赢利举动或与网络主播事先同谋举行有筹划地避税。比方,通过个人微信、付出宝账户或现金举行结算,通过阴阳合划一情势举行虚伪申报扣缴,使用注册地在“税收洼地”的劳务中介机构为主播举行代扣,乃至有私下截留应扣缴主播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变乱发生。
2.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依法申报存在盲区
网络直播平台或MCN服务机构一样平常为公司法人,在一样平常谋划运动中涉及的重要税种有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能否足额实时申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对于网络直播平台或MCN服务机构至关紧张。增值税方面大概存在的题目包罗:一是在进项税额抵扣上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动机和举动;二是存在发生业务不开具发票以及不对未开票收入举行申报等举动;三是一部门直播平台和MCN服务机构也存在往来交易业务事项,如MCN服务机构向直播平台提供优质内容筹谋和运营服务,直播平台向MCN服务机构提供流量和营运支持服务,双方根据优点必要同谋定价及开票事项,产生增值税纳税盲区。企业所得税方面存在的题目:一是隐匿收入,从款子收支、管帐核算到申报纳税各个环节来举行,淘汰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二是虚列本钱费用,比方,虚开专票及普票举行列支,多列付出给主播的工资薪金及劳务报酬付出等。
(三)销货方
网络直播带货兼具“电商+导购+促销”等性子,因此受到销货方追捧,成为销货方开展营销的紧张途径。销货方的收入渠道重要是主播带货实现的贩卖收入,并就此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干税费;当销货方向其他主体付出费用时,也涉及后续的税务处理处罚。
1.企业所得税税前线支不规范
销货方为促销举行直播带货而付出给网络主播、网络直播平台或MCN服务机构的相干费用,收款方应按照经纪署理服务向销货方开具实用税率为6%的增值税发票。销货方也应自动向收款方索取发票等合法有效凭据,既包管自身的扣除正确有据,也督促了收款方依法开票并推行纳税使命。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按照税法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相干规定举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比例不得高出当年业务收入的15%,部门企业比例可达30%或不得扣除。此过程中易出现风险的环节是合法凭据的取得及扣除比例的实用尺度判定。
2.贩卖模式对增值税处理处罚差异大
销货方在现实贩卖过程中大概会涉及差别的贩卖模式和环境,比方,接纳扣头方式贩卖、贩卖扣头和贩卖折让、以旧换新及以物易物方式贩卖、视同买断及平销返利方式等,对增值税贩卖额确认处理处罚的依据和本事都不尽类似,销货方如果与网络主播和直播平台没有举行有效的对接,并严格按照税法规定举行处理处罚,则有大概在举行增值税贩卖收入确认计税和申报缴纳时堕落并引发税务风险。
3.存在假造业务风险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1年公布的《2021年度重点范畴反不合法竞辩说法范例案例——网络虚伪宣传篇》中,对网络直播带货中涉嫌虚伪交易业务、刷单等假造业务的举动举行了严肃告诫,从一个侧面分析假造业务在实务中是广泛发生的。在直播带货中会为了到达销量目的和宣传目的,出现网络主播个人自行购买商品而退却货、促销代价显着偏低等环境,如果销货方申报的计税依据显着偏低,又无合法来由,税务构造有权审定其应纳税额。销货方必要按照税收法律规定举行申报纳税,制止在直播带货中出现虚伪业务。
全文刊于《财务科学》2022年第10期,欢迎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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