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直播带货运营与平台“拆伙” ,法律关系怎样界定?——常熟法院首判数字经

[复制链接]
查看: 8418|回复: 0

该用户从未签到

5857

主题

5887

帖子

1万

积分

积分
1766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1 17:43: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淘宝商家,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01
根本案情
2021年11月,曹某与案外人侯某约定,由侯某用某服饰商行的名义在抖音平台开设账号用于直播卖货,曹某负责运营,曹某享有50%提成,初始发放底薪1万元/月,红利后不再发放底薪。曹某招用主播、副播各一名,主播、副播的底薪1万元/月由某服饰商行发放,二人的提成自曹某的50%提成中计取。直播所在、直播装备由某服饰商行提供,对于是否直播、何时直播、直播时长、直播内容、产物定价等均由曹某决定。自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13日共计直播6次,直播总时长8小时46分钟。2021年11月15日,侯某关照停播。直播账号内末了一条短视频的发送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后曹某诉至法院,要求某服饰商行付出拖欠工资、未签署劳动条约二倍工资、补偿金等


02
法院裁判
常熟法院经审理后以为,两边商谈的相助方式系按照利润分成,只是在尚未红利时须要付出1万元底薪,曹某获取的收入更多依赖于直播销量。在工作过程中,某服饰商行提供工作所在、直播装备、直播账号,但关于播与不播、直播时间、时长、直播内容、产物定价等均由曹某决定,主播、副播系曹某招用,主播、副播的提成也系从曹某的利润分成中获取,某服饰商行亦不对其举行考勤,某服饰商行虽对曹某举行肯定的劳动管理,但两边之间并未形成较强的人身依附,并非传统、范例的劳动关系,两边之间的关系应属于不完全符合创建劳动关系情况。对于不完全符合创建劳动关系情况的劳动者,企业应按约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足额付出劳动报酬,不得聚敛大概无端拖欠。讯断被告某服饰商行付出原告曹某工资,该讯断现已收效并主动推行完毕。


03
范例意义
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促使社会经济生存产生深度厘革,同时,机动多元的新就业形态也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就业选择。在人社部等八部委共同发布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引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不完全符合创建劳动关系情况。


本案中,用工主体对从业者并未到达控制与支配的水平,从业者劳动的自主性、独立性比附属性更为明显,故两边之间的关系应属于不完全符合创建劳动关系情况。本案对于新业态法律关系的界定、公道平衡从业者与相助方的优点诉求、促进新就业形态良好有序发展举行了新的有益探索实践。






+
供稿 | 袁媛 王焕
编辑 | 朱丽玲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抖音直播带货 春节过后,停播掉流量?权势巨子解答来了
下一篇:抖音直播:直播间怎样引入极速流量?承接方法是什么?
这里可以随意广告或签名,发布主题后即可显示,设置方法:右上角【我的设置-个人信息-个性签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彩推荐

让创业更简单

  • 反馈建议:admin@tao92.com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10:00-19:00
  • 淘九二电商网祝您店铺火火火!!!

云服务支持

精彩文章,快速检索

关注我们

Copyright   ©2015-2016  淘宝卖家开店运营论坛_淘宝卖家经验交流学习社区  Powered by©Tuyuanma  技术支持:tao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