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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长说说] 淘宝店主因代购被判10年,这个量刑是不是太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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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5 19:44:3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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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3年淘宝代购店,如今因走私逃税被判刑10年,并处罚金550万。这张某淘宝代购店主的道歉信截图被放到网上后,顿时引发了诸多争议。










2013年,被告人游燕开了名为“TSHOW进口女装店”的淘宝店用于销售进口高档服装,同年开始通过快递邮寄,雇请“水客”偷带及自行携带等方式走私进境,并销售牟利。最终因走私逃税被判刑10年,并处罚金550万。
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已经在8月份就下来了。






据判决书显示,2013年,被告人游燕开了名为“TSHOW进口女装店”的淘宝店用于销售进口高档服装,同年开始通过快递邮寄,雇请“水客”偷带及自行携带等方式走私进境,并销售牟利。
经统计,被告人游燕在香港刷卡购买并走私进境的服饰金额总计人民币11400558.93元,经核定,上述服饰偷逃税款共计人民币3005187.33元。
代购是目前电商行业中最为常见的职业,淘宝上代购千千万,甚至不少代购活跃在微信朋友圈中。代购一般是利用自己的生活的便利,来为国内买家购买别国产品,通过邮寄、人肉等带回国内。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相比其他恶性犯罪,这个是不是判太重了?
值得一提的是,该淘宝店主不仅是逃税,更涉及走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游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走私普通货物进境后在国内销售牟利,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此外,游燕偷逃应缴税额3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上量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近日国家颁布了新的《电商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都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由此看来,对于网络上的代购而言,以后的业务也会越来越难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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