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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草拟了《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就《征求意见稿》是否存在影响公平竞争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互动互换>意见征集”体系提出意见。二、电子邮件:59220905@qq.com。三、通讯地点:北京市开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口岸羁系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外貌请注明“《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意见反馈制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附件:《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草拟阐明转载请注明泉源“海关发布”
监制/ 陶永
审校/ 包滢晖、康悦
编辑/ 代俊
美术编辑/ 卫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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