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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克日发布《跨境电商出口外洋仓出口退(免)税利用指引》,明确:
- 出口外洋仓模式属于跨境电商商业方式之一,按照现行出口退税规定,其出口退税的办理,只要到达出口退税的条件条件,即可以申报办理出口退税。
如今,跨境电商出口外洋仓业务,根据外洋堆栈范例区分,告急有三种:
- 出口至境外电商平台堆栈模式
- 第三方外洋仓模式
- 自建外洋仓模式
根据贩卖模式区分,外洋仓出口大抵可分为两类环境:
- 第一类是跨境电商出口外洋仓企业在出口货品时,即将货品贩卖给境外公司,并在货品抵达后存入指定外洋仓,后续由境外公司在电商平台运营贩卖。该环境下,货品报关出口时,已经实现贩卖。
- 第二类是跨境电商出口外洋仓企业先将货品出口备货至外洋堆栈,再通过境外电商平台贩卖给境外斲丧者。该环境下,货品报关出口时,尚未实现贩卖。
根据《利用指引》:
- 第一类环境下,出口外洋仓的货品报关离境时已实现贩卖,可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构造申报办理出口退税。
- 第二类环境下,待货品报关离境并实现贩卖后,即可根据现实贩卖的环境,申报办理出口退税。税务部分优化退税管理模式,支持此类环境下的外洋仓出口货品,根据现实贩卖环境,选择一次性申报退税,大概选择分批申报退税,即不消等某批货品完全实现贩卖后再申报退税,而是可就已经实现贩卖的部分货品分批申报。
《利用指引》明确,跨境电商外洋仓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与其他出口企业并无区别,均可按照现行出口退(免)税规定办理。
为切实办理企业在办理过程中的现实题目,《利用指引》对具体办理出口退(免)税业务时,涉及的出口退(免)税存案、申报办理、存案单证管理、收汇要求等关键业务涉及的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信息体系实务利用等举行了梳理,以方便企业对照办理。
同时,《利用指引》也附列了跨境电商出口外洋仓业务退税实用的出口退(免)税政策文件。
(总台央视记者 李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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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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